在梳理多地基层调解组织、法院公开的民生类案件材料过程中,调研发现一个共性现实问题:大量普通民众在面对劳动纠纷、消费侵权、邻里民事争议时,普遍存在证据意识薄弱的情况,不少当事人占理,但因为缺少有效凭证,维权诉求难以得到充分支持。
调研统计近一年公开的民生纠纷案件,在劳动争议案件里,超过四成当事人没有完整保存用工相关凭证。很多务工人员入职只听信口头约定,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薪资标准、加班安排全靠口头沟通。出现欠薪、调岗、变相辞退之后,手里只有微信聊天片段或者转账记录,缺少考勤、岗位约定、工资标准等关键材料。进入调解或者仲裁阶段,用人单位一旦否认当初口头承诺,劳动者就会陷入举证困境。
消费维权领域同样存在明显问题。调研发现,预付卡消费纠纷当中,多数消费者付款之后不会主动留存服务协议、消费清单。不少人办理健身、洗浴、培训储值业务,付款仅仅保留转账记录,没有保存商家承诺的服务时长、消费项目。等到商家关门跑路、服务缩水,无法证明双方当初约定内容,只能依靠有限记录主张权益,维权难度大幅上升。
基层邻里、家事类矛盾里,证据缺失现象更为突出。宅基地使用、财物损坏、家庭财产约定,大部分都是当面口头沟通,当事人很少有意识录音、留下书面文字。发生矛盾之后,各说各的说法,没有客观材料还原事实经过,调解工作很难推进。
调研还注意到群众普遍存在认知误区。不少老百姓认为,只要自己陈述属实,调解、办案机关就应当帮忙把事实全部查清。但民事纠纷遵循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原则,当事人需要主动拿出证据支撑自己的诉求,公权力机关不会无条件替个人搜集全部证据,单纯口头陈述,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
调研也看到,证据留存并不需要复杂专业操作。消费之后留存票据、付款记录;重要沟通尽量使用文字,少用纯语音通话;发生纠纷第一时间拍摄现场照片视频;口头约定尽量落实到文字聊天记录,这些简单操作,就可以积累大量有效维权凭证。同时调研特别提示,取证必须遵守法律边界,非法窃听、私闯他人场所获取的材料,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调研认为,基层普法不能只讲实体权利,更要普及证据留存的实操方法。面向社区、务工群体开展普法宣传,应当把“遇事留痕”作为重点内容,引导普通群众树立事前留存证据的习惯,从源头减少“有理难举证”的现实困境。
本文为调研梳理文稿,素材来源于公开案件与基层调解公开资料,仅供学习参考。